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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,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,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,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(以下简称汉办)设立奖学金,资助外国学生、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大学(以下统称“接收院校”)学习。天津大学作为接受院校之一,欢迎世界各国学生申请该奖学金来我校学习。
一、 申请条件
奖学金向孔子学院(课堂)学员,海外本土汉语教师、“汉语桥”中文比赛优胜者、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、HSK考试成绩优秀者和有志于从事国际汉语教育的人士提供。
1. 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,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18至35周岁之间.
2. 一学年研修生: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三级180分、HSKK(初级)成绩不低于60分,或者BCT(A)成绩不低于180分、BCT(口语)成绩不低于180分。
3. 一学期研修生: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二级120分、HSKK(初级)成绩不低于40分,或者BCT(A)成绩不低于100分、BCT(口语)成绩不低于120分。
二、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孔子学院奖学金全额资助内容包括: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、综合医疗保险费。其中,生活费标准为 2500元/月。
三、招生流程
1.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,可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接收院校及专业信息,注册个人账号,在线填写、提交《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》,截止日期为5月10日。
2. 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(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),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,中国驻外使(领)馆教育、文化处(组)、我校和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等学校作为推荐机构,负责按招生要求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格及申请材料,并于5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提交汉办。
3. 我校负责审核申请者入学资格,并于5月31日前向汉办提交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留学生预录取名单。
4.汉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。获奖者名单将于6月15日后在奖学金网站查询,同时通知我校和推荐机构,并由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。
5.我校将于7月1日前将《录取通知书》、《报到须知》、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2表)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电子版等入学材料寄达申请表中的接收地址,并及时通知推荐机构和申请者本人。
四、申请材料
申请者须登录奖学金网站,填写《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》,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:
1.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。
2.HSK、HSKK或BCT、BCT(口语)成绩报告。
3.最高学历证明(毕业预期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,如非中文或英文证明,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)。
4.推荐信及承诺书。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中文专业学生,须另提供校长签发的推荐信。
5.“汉语桥”世界大、中学生中文比赛获奖者须提供由汉办颁发的奖学金证书。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。
6.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申请单中护照用名与护照扫描件信息不一致的,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,视为无效。
2.获奖者如因故不能报到,需于报到日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校并注明原因。无故逾期未报到者,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,且不能再次申请奖学金。
3.入学体检不合格者,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。
六、联系方式
中国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300072
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外国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留园118室
电话:86-22-27406691
传真:86-22-27406147
E-mail:iso@tju.edu.cn